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辦理流程
1、在市行政審批大廳建委窗口辦理施工圖設計文件及相關資料的審查事宜;
2、在施工圖審查受理大廳辦理施工圖審查登記、受理、備案;
3、圖審中心業務一科進行程序性審查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4、圖審中心校核審查意見并匯總后,建設單位到市行政審批大廳交施工圖審查費;
5、一次性審查合格的建設工程,發放合格書及審查報告書,退還加蓋施工圖審查合格專用章的施工圖三套;
6、審查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存在較多重大問題的,退回建設單位重新報審;存在問題可以進行整改的,由市行政審批大廳建委窗口下發審查意見書及整改通知單,并于一周后下達催辦單;
7、建設單位應在7日內向圖審中心業務二科報送整改意見的答復;超過30日未送整改答復的,退回建設單位重新報審;
8、圖審中心對整改意見答復進行復審;
9、復審合格的建設工程,發放合格書及審查報告書,退還加蓋施工圖審查合格專用章的施工圖三套;
10、復審不合格的建設工程,進行再次整改;經多次整改仍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退回建設單位重新報審;
11、對發放合格書及審查報告書的建設工程,并由圖審中心報送市建委備案。
行政大廳建委窗口:6862105
圖審中心窗口:5243950、5243949
包頭市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中心
